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预选拔工作的通知

2008-12-02
各教研室、各科室:
现将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预选拔工作的通知》(研院培养[2008]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2009学年度我校将派出联合培养类博士生50人,我院2008年共有9名博士生获得本项目的资助。
请各教研室将通知精神告知全体博士生指导教师及其博士生,请有意申请的博士生认真按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于12月18日前送交研究生科。本通知及学校通知内容及相关表格请登录以下网址中山一院科教信息(http://www.gzsums.net/kjc/)及中山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sysu.edu.cn/)浏览下载。
特此通知。
                                   科教处研究生科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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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预选拔工作的通知
 
研院培养200823
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9年国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正式启动,国家分配给我校的选派规模为100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50人。为做好有关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推行预选拔制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鼓励学生申报,提供可供申请的合作途径,并向研究生院提交预推荐学生名单。学校上报留学基金委的候选人将从预推荐学生中择优选拔。
根据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2009年度公派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为充分利用留学基金委下达的指标规模,请各单位尽量按1:1的比例提交本单位预推荐名单。
项目其他具体要求见留学基金委文件(附件一)。
 
二、预选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导师与院系的指导下,与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联系,尽早确定留学机构及导师,并及时获得符合要求的邀请函/录取通知书。
2.2008年12月19前: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二),连同申请表要求的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选,填写院系预选名单表(附件三),上报本单位预推荐人选名单和申请材料。
3.12月20-12月31:研究生院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并择优报送候选人名单至留学基金委。
 三、申请类别及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应提交延期答辩、毕业的相关申请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对极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将给与学费资助(不包括国外院校收取的注册费)。
2.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本项目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即可。
3.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
4.本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园地—资助项目。
附件:1.《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
      2.《中山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3.2009年国家公派项目院系预选拔名单
   联系人:戚兴华    电话:84037886、84111699